• 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刑事诉讼法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
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12-20 17:54 信息来源: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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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了深入了解《刑事诉讼法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,进一步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、文明执法,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,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按照检查安排,12月19日,检查组在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米脂县人大常委会《刑事诉讼法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执法检查组组长常胜贵以及检查组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。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县政府法制办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、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光峰主持会议。

    会上,县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城郊镇人大主席刘树英宣读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。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和司法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就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。

    会上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检查组组长常胜贵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全面细致的动员讲话。他要求,一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深刻理解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。刑诉法是开展刑事诉讼活动一部程序法,素有“人权法”和“小宪法”之称,其贯彻执行主体涉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。2013年实施的新刑诉法修改幅度很大,内容涉及100多处,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%以上,涵盖了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、执行等全部诉讼流程,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一次“大修”。刑诉法的贯彻实施,事关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,所以在新刑诉法实施3年以来,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这次执法检查,是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贯彻实施情况的一次大检阅,也是对公检法司机关刑事司法活动的一次综合考量。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,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,建设“平安米脂”,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请同志们务必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,积极支持和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搞好这次执法检查,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。二要突出重点,抓住关键,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。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县公安局、县检察院、县法院和司法局,主要内容是公检法司机关贯彻实施刑诉法的基本情况、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。特别是要对新刑诉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、证据的合法性审查、非法证据排除、禁止刑讯逼供、强制措施的审查使用、羁押必要性审查、律师会见阅卷制度、特别程序的适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。三要加强领导,密切配合,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。相关执法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,切实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一次再学习、再动员、再安排、再部署,要把接受检查作为向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宣传刑事诉讼法,检验和促进自身工作的平台和载体,要按照检查方案要求,结合自身的职责,认真搞好自查,客观公正的总结成绩,实事求是的查找不足,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检查。他强调,各政法单位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,强化人权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、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,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、实体与程序、公正与效率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、依法监督与自身监督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的关系,着力提高执法能力,为我县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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